法律分析:抵押担保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提存等,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只有经过法院批准,才能对抵押财产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未经法院批准,私自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被视为非法侵害抵押人权益,导致其追究保全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保全申请人请求财产保全,应当向被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与被申请人和被保全财产有关的真实、有效的证据和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后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保全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裁定作出财产保全的形式和范围,并要求被保全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或者财产担保。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查封、扣押财产和冻结存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抵押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应当按照本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依法进行,未经法院批准不得自行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