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未生效不算离婚。一审判决做出来后会有一个上诉期,在上诉期内,判决书并不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还未解除。需要过了上诉期,且双方均未上诉的,才算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书出来后就生效了,双方关系就解除了。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如果双方均未在上诉期内上诉,该离婚判决书即生效,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即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便解除。
在诉讼离婚中,离婚判决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生效证明,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会作出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等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因此在离婚判决书做出之后,夫妻之间就算离婚的,婚姻关系自然不复存在了。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