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申请前一般要缴纳契税。过户需要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等材料。【相关延伸】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不具备法定的无效事由有效。法定的无效事由如下:1、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3、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