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答辩状有四部分组成,具体是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首部应该写明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的事由。答辩的理由也不是法律上统一规定的,尾部应该有呈送机关,答辩人的信息。附项应该注明证物以及其他证据的名称和件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