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监狱正式服刑的所有犯人每月有2次打亲情电话的机会,每次不超过10分钟,随着关押地区的不同以及每个监狱自身的制度规定不同打电话的时间也有区别,有的监狱间隔一两周就可以打电话,而有的一个月只能打一次。
法律依据:《监狱管理局罪犯亲情电话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使用亲情电话:(一)假姓名、假住址、假社会关系、假亲属电话的二)隔离审查的三)公、检、法、安等机关因办案需要的际上,在实践当中随着关押地区的不同以及每个监狱自身的制度规定不同打电话的时间也更有区别,有的监狱间隔一两周就可以打电话,而有的一个月只能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