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看守所转到监狱在罪犯收监后的五日内,由监狱向家属发出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