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一次性补缴
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一次性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只有符合以下特定条件的人才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1.2011年退休的国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2.本地户口,在1961年到1982年下乡的知青;
3.本地城镇户口,在2011年7月1日以前(社保法实施之前)交过养老保险,延长缴费缴了5年还没有达到15年的。
二、按年补缴
不符合一次性补缴条件的人员,可以选择逐年补缴,这种补缴会比正常补缴多出一笔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