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员工在试用期内请长期病假,如果确有疾病需要接受治疗,且请假程序符合规定,是可以的。但如果无正当理由或者请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则不可以。
一、请病假和请事假的工资问题
病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二、以颈椎病为理由泡病假
劳动者根据入职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未生病而泡病假,可以按不诚信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劳动者生病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实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三、员工恶意病假怎么办员工恶意病假如何认定
如果员工请假病假,也就是“泡病假”的,,应该严肃处理:
经常出现的一个情况是请假员工实际上没有生病,只是因为不想上班或与主管间的矛盾,通过医院的朋友开出病假单长期请病假,这种情况,人力资源要和员工、主管分别沟通,要了解因何种原因产生矛盾,然后要想办法化解这样的矛盾。
企业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的考勤制度应该规定员工请病假应该出示一定级别医院的病历本,而不是随便哪家医院都可以;
如果员工串通医生开虚假病条,可责令该员工到公司指定的1,2家医院去看病,一旦核实上家医院是虚假信息,企业可按照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