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证明、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再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审查时可能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或进行调查和医学鉴定。符合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时,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步骤:
1、申请。男女双方要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出生日期、民族和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还需要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
2、审查。登记机关必要时可以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