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师协会会员违规处分规则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处分规则》第四条,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处分为:(—)训诫;(二)通报批评;(三)取消会员资格。对违反《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及司法部《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律师,律师协会在对违纪会员除予以上述处分外,有权建议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律师协会会员处分规则》 第六条 会员有应有处分的行为,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从重处分:(—)拒不执行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处分的;(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对投诉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曾因违法违纪受过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五)案发后订立攻守同盟或隐匿证据材料、阻挠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