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损失的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拓展延伸
违反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
违反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或其他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合同履行费用、合同利益的丧失等;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间接导致的损失,如合同解除所带来的商誉损失、信誉损害等。根据具体情况,受损害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等措施。另外,法律对于违约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也有一定的限制,如违约方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损失不是因为违约行为造成等。因此,在处理违反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合同违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则是由此间接引发的商誉或信誉损害等。受损方可要求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法律对违约方的赔偿有限制,如证明无过错或损失非因违约行为。因此,应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