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租户人为的损坏,一种是电器本身使用寿命以及品质的问题。前者情况应由租户支付维修费用,但报废的应进行打折赔偿。后者属于房东的责任,因为房东有责任和义务为租户提供安全可用的电器。
2、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了一份物品清单也只是尽到了告知义务。他建议,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的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并且拍照留底。
3、比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房维修的责任和费用一般是归出租人承担的,但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租赁合同履行。通常,出租房发生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条款,可以要求租客赔偿损失。关键是看房东和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根据合同来判断赔偿责任人。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内容中应该明确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租房合同上标明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