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嫌疑不一定就能进行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正在预备犯罪等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嫌疑人犯罪的是可以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
一、帮信罪立案就会拘留吗?
1、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帮信案件之后,不一定就会拘留帮信行为人。
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被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家属。
若是不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那么在实施拘留行为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就需要进行通知。常见的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等。
二、公民涉嫌犯帮信罪会被两地公安逮捕吗?
1、公民涉嫌犯帮信罪可能会被两地公安逮捕。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要是案件需要,办案单位的警察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抓违法犯罪行为人。
不过,
一般办案单位警察到异地抓捕违法犯罪行为人了,会寻求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如果要跨省抓捕,可以持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办案人员的警察证及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证或逮捕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就可以跨省抓捕,不需要专门申请。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警方不会抓捕的。如果警方抓错人,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管公民涉嫌犯的是帮信罪,还是其他的罪名,都只有是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的时候,必须要出示拘留证,并且在实施拘留行为后,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对于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一、 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帮信罪取保后的判决,要根据是否存在违法事实而定,存在违法事实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对于犯罪分子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是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并不相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来处理。
一、刑事拘留就会一定被判刑吗
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并无直接联系。
被刑拘并不是判刑的依据,只有在审理阶段,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才能依法判刑;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刑事拘留有什么法律后果?
刑事拘留有很多法律后果,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被拘留的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规定之前一直被严格遵守,疫情这三年,普遍存在留派出所超过24小时后才送看守所情况。
2.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并开展侦查活动。侦查活动包括开展审讯、调查取证、搜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3.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4.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且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办案机关、看守所监管人员和律师能见到,家属和其他人员无法会见。
三、被刑拘了,嫌疑人家属该怎么办
1、及时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场所,涉嫌的罪名是什么,怎么跟警方沟通,自然是第一要有礼貌,不能带负面情绪,家属在这个阶段是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另在非疫情期间,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衣物,及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
2、要正常沟通,善于倾听。接下来,如果自己对法律专业知识有把握就着手处理,另外就是联系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委托会见,及时了解案情。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