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二)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三)立案条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
(四)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一、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哪个严重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
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
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
3、结果要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