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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于不满一个月的离职员工如何计算报酬?

2023-11-04 来源:华佗健康网

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劳动者未满一个月就辞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试用期辞职应提前告知,工资当面结清或在发薪日发放。若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约定无效,应按最低标准计算。员工提前离职需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随意扣工资,劳动者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违约行为需支付违约赔偿金,若造成重大损失,还需支付经济损失费。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未满一个月辞职工资怎么算?

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是违反劳动法的。即使是自动离职,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用人单位就需要照常发放工资。如果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给。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但是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则该约定因违法而无效。此时,劳动者的工资应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二、员工提前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1、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干完一个月就辞职,应该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员工没有在离职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若由此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还需要支付公司的经济损失费。若员工已经提前通知公司要离职,还被公司扣工资的,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归还工资。

结语

合理离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满一个月辞职的工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如果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并要求归还工资。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时,公司原则上不得扣除工资,除非造成了财产损失。合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遵守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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