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人可以通过辩护人提交相关证据、质证证人等方式反驳公诉人的错误罪名。在证据不足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被告人可以通过辩解或者其他辩护手段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被告人有权在法庭上质证证人,并有权提出辩解和辩护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被告人有权提供证据、质证证人和辩解,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被告人在法庭上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辩护人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抗辩,以反驳公诉人的错误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