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社会机构触犯了违法运用资金罪,一般会对机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又或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主刑:当机构的情节严重时,机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又或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罚款三万元至三十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