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禁止侮辱他人的行为。针对发送短信实施侮辱的行为,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规定对多次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相关规定并未明确以辱骂短信的数量多少作为处罚的依据。
因此,遭受他人侮辱后能否报警的判断依据不是对方发送了多少条辱骂短信,而是在于是否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如果辱骂短信已经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的,即便短信数量不多亦可以进行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