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结婚以后的债务,到底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两个人的夫妻共同债务?要区分不同的情形。共同债务,一种是显性的共同债务,即在借条、借款协议上共同作为债务人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做出意思表示共同偿还债务的,这种就是典型的共同债务,共同签字欠款的人如果是夫妻关系,我们就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共同签字欠款的人不是夫妻关系,就是普通的共同债务人,像这种欠款上签字没有备注各自的欠款标的金额比例的,我们视为是连带还款责任。另一种是隐性的共同债务,即在借款条据书面文书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借钱,配偶另外一方没有签字参与,但是如果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比如购房、装修、子女教育等,即使表面形式只有一个人签字,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