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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修车地点是否由我指定?

2024-03-04 来源:华佗健康网

在发生事故后,如果需要修车,应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的意见,最理想的做法是与保险公司和对方一起决定在哪里修车,经过定损并得到三方同意后进行修车,同时维修车辆也需要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法律分析

不可以你自己定,你是全责,你要给对方修车,这个就要征求对方的意见,还有你要是有保险,还要征求保险公司的意见。最理想的办法就是找你的保险公司和对方一起决定在哪里修车,正常应该是到车辆的4S店修车,修车时先定损,三方都同意4S定损的价格就直接修车了。你的车辆要是维修的话,也要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修车地点的选择权归属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修车地点的选择权归属于事故受害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故责任被确认后,受害方有权选择修车地点。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全责,您可以自行决定将车辆送往您指定的修车地点进行维修。然而,在选择修车地点时,您应该考虑到修车质量、价格和方便性等因素。如果对方不同意您的选择,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与对方进行沟通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修车地点的选择权归属于事故受害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您有权自行决定将车辆送往指定的修车地点进行维修。然而,在选择修车地点时,您需考虑修车质量、价格和方便性等因素。如果对方不同意您的选择,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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