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认为没什么关系,出不出院只是你的病情,和事故发生时候的责任是两码事,假设一下机动车撞到行人,致使行人一级植物人伤残和行人只是倒地软组织挫伤对事故发生时机动车占几层责任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能签的的情况是一方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过就算签了,在规定时间内也可以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