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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形式有哪些?

2024-03-04 来源:华佗健康网

无效婚姻的形式一般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三种。并且依法认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民法典中起诉婚姻无效要在多久之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可撤销婚姻是否有法律约束力

可撤销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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