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
一、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程序如下:
1、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首先向单位申请;
2、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录入业务后,到开户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3、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4、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持公积金中心批准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和单位填写并签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符合提取条件;
5、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提取并支付给职工,并加盖预留印章。
二、武汉提取公积金流程
(一)职工填写与提取类型相符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此表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二)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四)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六)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缴存职工销户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不再办理审核,由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要件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经办银行的受理审核部门在审核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