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欠条上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更好,更能保证借款的安全,但身份证号码不是欠条成立和有效的必要条件;没有身份证号码,欠条其他条款具备,欠条一样有法律效力;有身份证号码,只是锁定借款人身份时更方便快捷,更安全。
2、借款人签字借条就生效。因为人的笔迹是可以鉴定的,人的笔迹跟指纹一样是唯一的,不可能完全模仿,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如果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只要进行笔迹鉴定就能确认相关事实。
3、其实,就算有身份证号码,假如借款人否认身份证号码是自己所书写上去的,最终还是要进行笔迹鉴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