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的再婚者可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内地居民结婚需提供身份证和无配偶声明,且与对方无直系或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再婚没有离婚证当事人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文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