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