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夫妻双方均认可多套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则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如果夫妻双方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但不能对房产价值达成一致的,则可以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即就多套房产的价格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评估后,由获得较高价值房产的一方按照房产差价的一半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对各套房产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在通过竞价分配结束后,按照竞价时的价格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个别房产的,则对于该部分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4.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
1.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2.提交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夫妻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
3.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4.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还需要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或测绘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6.收取费用:登记费,由房产取得方缴纳,80元/套;书证费,10元/本;房产证印花税,5元。
夫妻离婚在对多套共有房产进行分割时,有多种方式,要按照双方对房产价值以及分配方案的认可程度进行,并依照分割流程来,这样才会做出对双方都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