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单位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要在12小时内上报,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要在6小时内上报。同时,自2005年5月1日起,按新的事故快报表单要求上报事故,必填项目要填写完整,其它项目可在10日内续报。对于2005年1-4月份的事故,要在6月30日前补填数据后续报。
法律分析
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记者昨天获悉,建设部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本次新升级的事故快报系统设置的“平均事故上报周期”指标(单位为小时),评价各地通过系统上报事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设部将定期通过网上公示等方式通报各地上报事故情况。
按照该通知,事故报告要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事故上报。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其中,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6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不得拖延报告或者将一段时间的事故集中上报。
与此同时,自2005年5月1日起,按照新的事故快报表单要求上报事故。根据快报系统设置,对于每起事故,至少填写必填项目才能进行上报操作,对于其它不能立即填写的项目,应在10日之内续报完全。对于2005年1至4月份发生的事故,要在6月30日前将数据补填完整后续报至建设部。
拓展延伸
工程安全事故严重性要求:建设部规定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工程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
根据建设部的安全事故严重性要求,对于工程中发生的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情况,必须在6小时内进行上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工程安全。对于工程方而言,这意味着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加强预防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对于建设部而言,这一要求有助于及时了解工程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措施,以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因此,工程安全事故严重性要求的实施对于提升工程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工程方和建设部的安全管理能力的一种考验。
结语
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针对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事故,要求在6小时内进行上报。这一规定的实施对于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工程方和建设部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了一种考验。我们应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加强预防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