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是可以进行复印。也即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因此对于庭审笔录,当事人在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那么可以进行复印申请,从而获得复印件的庭审笔录。
一、交通事故调解是要当事人去吗
交通事故调解可以当事人去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二、民事起诉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权利主要包括提起诉讼的权利,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请求调解的权利,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等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可以得知,当事人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均可以依法查阅并复制案件材料。
第五十二条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收集、调取必要,且不宜或者不能由辩护律师收集、调取的,应当同意。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