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不能消除婚史的。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权限能够消除婚史,婚史都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有备案记录的,同时公安系统也可以查询到个人的婚史记录。但是如果是无效婚姻或者已经被法院撤销的婚姻,则相关婚史就不被认可,婚史也没有效力。
领结婚证的时候可以看到以前婚史,但是只有民政局工作人员才有权限查看,而且只有在登记结婚的时候,才会查询确认。结婚的另一半以及其他人是没有办法看到的。但是领结婚证如果有过婚史,是需要递交相关单身证明的,例如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等等,在这种情况,大家是可以知晓自己的婚史。
二婚领证时不能隐瞒婚史的。因为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是没有办法隐瞒的。
1、二婚领证时是需要提供离婚证的,离婚证是二婚领证的必备要件,所以没有办法隐瞒。
2、二婚领证时,领证所需的材料户口本上也会有"离异"相关的字样,这也是婚史的体现。所以如果是想瞒住结婚的对象和民政局是不可能的。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真诚是最大的底牌,如果打算步入婚姻的话,就需要诚实得面对彼此,不要隐瞒自己的婚史。
在没有互联网的年代,可能存在漏洞,因为登记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登记,也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这就可能存在审查不严,开证明手续没法核实等问题。会出现重婚以及已经登记结婚而一方没有登记记录的现象。现在联网一查,什么信息都能体现。就堵住了之前的漏洞。
随着社会发展,文明的进步,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有过婚史的经历并不会给生活带来多大的障碍。一个人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正直,自己的才华消除婚史带来的那一点点影响。所以,完全没必要违法修改婚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