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判决书下来之后经过法院二审后,如果当事人没上诉的,最高院经过核准之后七天之内即可执行。如果被判处死刑的当事人,如果被法院认定为不需要立刻执行的,可对其判处缓期执行。对于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才能执行,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或者处于孕期的,是不适宜使用死刑的。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多长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2、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