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了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和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协商确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系数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工作期间生病请病假时,用人单位不能扣除职工工资,应保障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计算公式: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二、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职工在工作期间生病而需要向用人单位请病假的,此时单位不能借口职工生病没有工作,从而扣掉职工的工资。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职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应当保障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病假期间的工资也需要向职工支付,而支付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结语
病假工资的计算涉及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两个变量。计算基数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确定,若无约定,则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计算。计算系数根据地方规定而异。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根据连续工龄分别确定,范围从60%到100%不等。超过6个月的连续病假可按不同工龄确定疾病救济费,范围从40%到60%不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病假期间应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支付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