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以后不给钱,从法律上讲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享有法定解除权,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以后,若交付财产属于合同义务,一方不履行则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