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缴费版单位签订银行代扣权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
2、登录所在省的电子税务局。
3、然后选“企业进入”。
4、进入后选“申报缴税”,再点“社保费管理”。
5、进入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申报缴费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