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后老板还是不给工资怎么办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机构作出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书出来后,在有关工资的劳动裁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如果公司未到法院起诉,此时,该裁决书即为生效,公司仍不发工资,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相关义务,劳动者可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我国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原则是什么
1、低廉原则:此原则是指劳动仲裁费用较一般诉讼费用更低廉的原则。事实上,仲裁费的实际收费确实比法院的要低;
2、预交原则:此原则是指仲裁费用应在仲裁立案时由申诉人一方预交的原则;
3、败诉方或无益方承担仲裁费用的原则:此原则是指劳动仲裁费用由劳动败诉方或无益的仲裁行为者承担仲裁费用;
4、比例承担原则:此原则适用于仲裁结果中无显明胜诉方的案例,也就是说,部分败诉承担部分仲裁费用
。以仲裁调解结案的案件按双方协商的比例承担仲裁费用。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