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是否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不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日下:
1、购买方的开票信息不能有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2、货物信息不能有误(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3、发票的电子票号与纸质的票号必须一致;
4、打印发票时发票必须放正、字迹清晰、不能压线、错格;
5、针式打印机的打印速度不能太快,跳针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抵扣。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八种情况如下:
1、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4、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5、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7、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