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1分行为有: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包括了夜晚不开车灯、不正确使用远光灯、不正确使用雾灯等严重影响自己和其他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上道路行使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驾驶证被扣分了的恢复方法:
1、驾驶证被扣分之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上的“学法减分”功能,把扣掉的分给补回来,但是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并且成功通过考试之后就可以补回一分。
2、也可以等记分周期结束,到了下一个记分周期之后,所有的记分都会清零,重新恢复到满分12分的状态。
3、如果自己被误扣分的话,也可以通过申诉来补回来,在“交管12123”违法记录上点击申诉,添加照片证据并且填写申诉的原因之后,等待审核通过之后误扣的分数就会被加回来了。
如果是正常扣分累计够12分的话,就无法通过“学法减分”和更新记分周期来补回分数了,需要重新学习并且通过考试科目一才能重新发还驾驶证。
换证的具体流程:
1.带上驾驶证原件,身份证。
2.在交警大队换证窗口领取换证申请表。可以咨询工作人员填写那些资料。
3.交警大队缴费窗口缴纳体检费60元左右。换证工本费10元,数码照像费20元。
4.然后拿上缴费单去体检,照像。
5.最后回到原来换证窗口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