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上限12756元
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重庆市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全国进行了统一。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相比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核定;超过上年度社平工资600%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0%核定,此次调整后,月缴费基数上限大大下降。如果按照重庆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而同样基数的今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
二、灵活就业参保基数下限2552元
此次对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有调整。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因为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现在按市统计局公布的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015元(4252元/月)执行,待明年公布后再进行调整。”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按此计算,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252元、下限为2552元。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