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个月的二十二号或者月底的最后一天。
深圳社会保险扣款时间是每月22日或月底最后一天扣费。
个缴人员要每月22日前在缴纳社保费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社保局从银行扣费账户自动扣款。如果账户里没有存够钱,将会扣款失败。如果连续3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
个缴人员若需补扣个缴欠费,可到所属区个人缴费窗口或使用自助终端、个人网页和微信申请个人缴费补扣费。需要注意的是,微信公众号及网上自助补扣,一定要在工作日9:00—17:00时间段内操作,否则办理不会成功。
按照规定,无论深圳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深圳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
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4%(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3%。
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三项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