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应一视同仁,具体分析符合违建标准的房屋是否拆除。违建包括占用公共场所、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改建加建、非法转让建设等。城乡规划部门可责令拆除,限期不拆除可强制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和举报违规建设,规划部门应受理核查处理。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不按规定建设可受到罚款和拆除处罚。乡村规划区内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改正可拆除。
法律分析
1、互相举报违建是否都拆,要具体分析房屋是否符合违建标准。符合违建的,小区违建不能只拆一家,小区的业主强行违建的,物业公司没有权强行拆除,但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有关的部门是可以限期责令拆除,不予拆除的情况之下还可以强制拆除,但是必须是一视同仁,也就是所有的违法建筑都需要拆除;
2、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结语
在处理违建问题时,应具体分析房屋是否符合违建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小区违建应一视同仁,业主强行违建的,物业公司无权强行拆除,但可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违法建筑包括占用公共场所、不按批准图纸施工、擅自改建等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规划,有权查询和举报违规行为。违法建设应及时受理、核查、处理,对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规定建设的,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在乡村规划区内,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改正的,可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