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联系满四年的配偶可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解除婚姻关系。若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感情破裂可包括重婚、家暴、恶习、分居等情形。经法院不准离婚后再分居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失去联系满四年的人的配偶可以申请相关部门宣告其死亡,一旦宣告死亡,失踪人的婚姻关系自然就会解除。如果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当允许离婚。
一、感情破裂了怎么认定?
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有以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条款有哪些
离婚条款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去联系满四年的配偶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从而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予以允许。此外,感情破裂的认定可以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当准予离婚。以上是有关离婚条款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