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户口本首页”户主“一栏登记的为户主,户口本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会有户主及家庭人员各自的详细户籍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有住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寓居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寓居在机关、团体、学校、公司、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限定申请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