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其占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房屋继承人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