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法律规定: 1、 租赁合同 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