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环评的办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整理资料,收集资料时要列好清单,编写环评,主要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2、不同行业、规模、地区的环评是不一样的,最好让有相关经验的环评师来写,评审,特指的是环评报告书。 3、环评报告书需要开评审会,环评单位需要将项目的工艺、排污、污染源、排污量、环保措施及投资等,向专家及环保局进行介绍。 4、然后专家们进行讨论,得出结论,修改环评,在评审会上一般来说,都要在会议纪要里写,本环评经修改后可以作为本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要根据修改意见来改,再交给建设方,审批,交给环评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