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属于违法行为。电子券是一种商家以达成交易为目的,远程,异地,跨平台发布的一种让利凭证,也叫电子促销券。电子促销券本质上就是一种提前支付的预定交易行为,消费者缴纳的等价订金其实相当于是一种预付款,而不是定金。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就是违约退款额度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