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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家庭暴力解除关系可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2023-10-09 来源:华佗健康网

律师解答: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受害方反映被告施暴次数不只一次时,结合一般人的心理忍受能力等因素,应当认定施暴方的暴力行为给受害方身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受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家庭暴力离婚受害方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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