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资证明书是一种权属证明,是股权的证明文件,而出资证明书一般是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书,更是投资人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法律凭证,而且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与设定权利的设权证券不同。因此对于出资证明书,必须按照权属证明的性质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