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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网络诈骗犯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10-08 来源:华佗健康网

网络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虚构或隐瞒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算是网络诈骗。诈骗数额较大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网络诈骗犯罪的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了解网络欺诈行为的刑事定罪和法律防范措施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以欺骗、诱骗等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网络诈骗犯罪属于刑事犯罪,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打击措施。其中,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网络诈骗的刑事定罪和量刑标准,相关法律还包括《网络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等。为了预防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防范措施,包括建立网络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完善网络犯罪举报机制等。通过了解网络欺诈行为的刑事定罪和法律防范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结语

网络诈骗是一种利用互联网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数额较大的网络诈骗犯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了预防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防范措施,包括加强监管机制、技术防范手段和犯罪举报机制。通过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能更好地维护财产安全和网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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