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保护: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3、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
一、驰名商标的定义是什么样的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驰名商标是指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机构,依照法律程序给予特殊保护的,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且驰名商标具有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有持续使用的一段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法律特征。
二、驰名商标是否需要商标注册
需要。没有注册的商标一般不能认定驰名商标。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成为驰名商标的对象有哪些
有以下方法成为“驰名商标”:
1、商标注册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商标注册人可以提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持续使用的材料;
3、法律规定的其他成为“驰名商标”的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